淘特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
2023年03月09日发布了一则公示通知,其中包括了规则的变更内容,该规则将于2023年03月16日正式生效。以下是规则的正文:
一、界定
会员在淘特交互平台上发布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或表演、直播等信息存在风险或异常发布行为,被称为交互风险信息。
淘特交互平台不仅包括淘特直播、旺旺和淘特看看等功能。
发布大量信息,多次干扰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行为即为异常发布行为。
范围适用
适用于所有在淘特平台注册的会员。
三、发布的准则
会员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,包括但不限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。
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、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、《电影管理条例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、《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》等法规。同时,还需遵守淘特发布的相关规则,包括但不限于《淘特市场管理规范》等。
4. 具体情况
请参阅《交互风险信息明细说明》,了解发布交互风险信息的具体情况。
五、管理市场的措施
根据情节严重程度,可以采取处理交互信息、限制使用交互平台功能、查封账户等措施。
六、解除措施
根据风险消除情形,淘特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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